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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关于做好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yunying
2025-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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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4〕1号)、《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4〕81号)要求,为确保我省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践行“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协作精神、敬业精神和医德医风。

2.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二)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士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相应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

(三)参加药学、技术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

(四)参加护理专业师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中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5年;

2. 具备大专学历,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3年。

(五)参加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

4.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5.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6.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六)参加公共卫生类别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6年;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4年;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2年;

5.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

(七)参加护理专业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6年;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注册并取得护师职称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4年;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动满2年;

5.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注册从事护理执业活动。

(八)参加药学、技术专业中级职称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一)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6年;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

5.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考试:

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3年;

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1年;

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间内;

4.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管理

(一)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2024年1126日-129日,考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并打印《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附件1)。

2.现场确认。202411月27日-12月11日,考生持《2025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请表》及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相关的证件材料到单位所在报名点或考点进行现场确认。与上一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历史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自动确认,无需再提交报名材料,自动确认成功的不可再修改报考专业和报考科目。如自动确认未成功,考生仍需持报名材料到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

符合提前一年报考或者不受年限限制直接报考的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需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见附件4),并由所在单位、主管单位、省辖市(含济源示范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直主管部门签字、盖章。纸质《申请表》由省辖市考点和省直单位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

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登《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医务人员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222.143.33.75:8006/),点击医务人员建档立卡-人员基本信息-添加政策-完善职称信息,上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扫描件。

3.资格审核。确认工作结束后,各考点审核报名人员有关材料,填写《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审核汇总表》(附件3),经省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后,于2025年1月6日-24日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各考点的审核工作由各考点自行安排。

4.网上缴费。通过考区资格审核的考生可于2025年27日-2月16日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二)报考级别、专业

考生可根据本人所具备的条件及所从事的专业选择报考级别和专业,详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2)。

(三)报考护理专业人员还应提交护士执业证书。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301至365以及392专业的人员,应提交相应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执业范围、单位名称须与申报专业、单位一致。

(四)20254月2日-20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

(五)各省辖市卫生健康委组织所辖范围报名;中央驻豫单位按属地原则报考;在郑的省直单位按属地原则到郑州考点报考。人事代理和自主择业人员通过执业机构报考。

三、考试时间安排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2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月13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其他112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月12、13、

19、20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人机对话考试各专业考试日期安排由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四、考务工作安排

(一)20241126日-12月9为网上报名时间。

(二)2024年11月27日-12月11各考点、报名点完成现场确认工作。

(三)2025年1月5日前各考点完成考生报名资格审核。

(四)1月6日至24日,各省辖市将材料统一报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审核。审核结束后不再允许更改考试专业和科目。

(五)2月20日-26日,各考点根据报考人数和考场设置情况完成考场编排工作。2月27日前,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完成考场编排审核工作。

(六)3月12日前,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将确定的考试专用物品接收地点、人员等信息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七)考试实施前,考点须根据有关要求,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在组织实施本地区考试工作中,要按照考务规则明确的责权,积极做好考试准备工作,并于3月12日前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设置一览表》报至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

(八)各考点须对主考、监考、系统管理员和巡考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有关考务管理规定的要求,掌握考试工作程序,做到职责到岗、任务到人。

(九)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于考前采用专人押运的方式下发考试专用物品,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根据《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单》的内容和要求进行检查,如果发现外包装破损或其他异常情况,应立即封存并向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汇报。考试专用物品交接完成后,须立即存放至保密室。各考点和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要认真落实安全保密措施,保证2名以上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确保考试专用物品的安全。

(十)各考点可于2025年3月31日起登录考务管理系统,下载打印《考生签到表》《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试室列表》《座位安排表》等考务材料,并在考试实施前《试室列表》《座位安排表》张贴在考场、试室的醒目位置。

(十一)考试实施期间,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国家保密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考务管理规定履行主考、监考、巡考等工作职责,维护考场秩序,切实加强对考生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管理。各考点须加强试卷在考务办公室领取后至试室途中的安全监管,加强监考人员培训,杜绝发生漏收试卷和答题卡的情况。考点须按照下发的人机对话考试工作流程,督促机考考场做好系统的安装、测试,监督试卷信息光盘的导入。

五、考试专用物品的回收与销毁

(一)纸笔考试

1.考试结束后,考点须认真清点核对答题卡、试卷与备用试卷,并确认数量无误。答题卡和《试卷答题卡回收确认单》应放置于防潮袋中,并封装至答题卡回收袋,答题卡回收袋按照考场、试室顺序分科目捆绑后装箱(请使用试卷专用箱,各科目不得混装)。试卷、备用试卷须与回收的答题卡一起于考后48小时内运抵考区。

2.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工作人员须在回收箱侧面粘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答题卡回收单》,装箱完成后填写《答题卡回收信息汇总表》,按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求完成考试材料的交接手续。

3.考试结束后,省卫生健康人才中心工作人员须在纪检监察人员监督下,在规定时间内将纸笔考试试卷、机考各场次密码封全部销毁,并填写《考试物品销毁记录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备案。

(二)人机对话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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