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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学历审核

一通教育 2023-03-30 1215
医师报名—学历审核


学历的有效证明是指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护理(学)类、医学技术类、药 学类、中药学类等医学相关专业,其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一)研究生学历 1.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符合条件的医疗、预 防、保健机构进行临床实践或公共卫生实践,至当次医学综合笔试时累计实践时间满 1 年的,以符合条件 的本科学历和专业,于在学期间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眼视光医学、预防医学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已 完成 1 年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 1 年以上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以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 2. 临床医学(含中医、中西医结合)、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 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在研究生毕业当年以研究生学历报考者,须在当年 8 31 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并提供学位证书 等材料,证明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3. 2014 12 31 日以前入学的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的学术学位(原“科学学位”)研究生,具有相当于大学本科 1 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和 1 年以上的临床或公共卫生实践的,该研究生学历和学科作为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依据。在研究生毕 业当年报考者,须在当年 8 31 日前提交研究生毕业证书,方可参加医学综合笔试。 2015 1 1 日以后入学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其研究生学历不作为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临床医学(护理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或临床医学(护理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不作为 报考各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二)本科学历 1. 五年及以上学制临床医学、麻醉学、精神医学、医学影像学、放射医学、眼视光医学(“眼视光学” 仅限温州医科大学 2012 12 31 日以前入学)、医学检验(仅限 2012 12 31 日以前入学)、妇幼保 健医学(仅限 2014 12 31 日以前入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 据。 2.五年制的口腔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3. 五年制预防医学、妇幼保健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公共卫生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 历依据。 4. 五年及以上学制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医学、傣医学、 壮医学、哈萨克医学专业本科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5. 2009 12 31 日以前入学、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 历专业报考;2010 1 1 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本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 师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6. 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2015 9 1 日以后升入本科的,其专业必须与专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其本科学历方可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三)高职(专科)学历 1. 2005 1 1 日以后入学的经教育部同意设置的临床医学类专业(含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 学、中医骨伤、针灸推拿、蒙医学、藏医学、维医学等)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 据。 2004 12 31 日以前入学的经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批准设置的医学类专业 (参照同期本科专业名称)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 经省级以上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同意举办的初中起点 5 年制医学专业 2013 12 31 日以前入学 的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取得资格后限定在乡村两级医疗机构执业满 5 年后, 方可申请将执业地点变更至县级医疗机构。2014 1 1 日以后入学的初中起点 5 年制医学专业毕业生, 其专科学历不能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8 12 31 日以前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含教育部、原卫生部批准试办的初中起点 5 年制 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专科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911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含初中起点5年制专科层次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 其专科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2009 12 31 日前入学的,符合本款规定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应以学历 专业报考;2010 1 1 日以后入学的,医学专业专科学历加注医学专业方向的,该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 资格的学历依据,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除外。 

(四)中职(中专)学历 1. 2010 9 1 日以后入学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同意设置 并报教育部备案的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 依据。农村医学专业毕业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 执业。 2. 2000 9 25 日至 2010 12 31 日期间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卫生保健专业 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卫生保健专业毕业生取得 6263 资格后,限定到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可到乡镇卫生院执业。 2011 1 1 日以后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除农村医学专业外,其他专业的中职(中专)学历 不作为报考临床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3. 2001 8 31 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社区医学、预防医学、妇幼卫生、医 学影像诊断、口腔医学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1 9 1 日以后入学的上述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4. 2006 12 31 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 考中医类别中西医结合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 1 1 日以后入学的中西医结合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 依据。 5. 2006 12 31 日以前入学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 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7 1 1 日以后入学经教育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医、 民族医类专业毕业生,其中职(中专)学历作为报考中医类别相应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2011 1 1 日 以后入学的中等中医类专业毕业生,取得资格后限定到基层医疗机构执业。 6. 卫生职业高中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7. 1999 1 1 日以后入学的卫生职工中等专业学校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五)成人教育学历 1. 2002 10 31 日以前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 业生,该学历作为报考相应类别的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002 11 1 日以后入学的上述毕业生,如其入学前已通过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且所学专业与取得医师资格类别一致的,可以以成人教育学历报考执业医师资格。除上述情形外,2002 11 1 日以后入学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的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高等 教育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依据。 2.2001 8 31 日以前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 历依据。 2001 9 1 日以后入学的成人中专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其成人中专学历不作为报考医师资格的学历 依据。 

(六)西医学习中医人员 已获得临床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取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医专业学历或 者脱产两年以上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获得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可,或者参加省级中医药行政部门 批准举办的西医学习中医培训班,并完成了规定课程学习,取得相应证书的,或者按照《传统医学师承和 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考试办法》有关规定跟师学习满 3 年并取得《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的,可 以申请参加相同级别的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七)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 1.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申请参加医师资格考试应符合《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 格考核考试办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有关规定。 2.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成人 高等教育中医类医学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其执业时间和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学历时间符合规定的,可以报考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类别相应的执业医师资格。 

(八)其他 取得国外医学学历学位的中国大陆居民,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同时符合《执 业医师法》及其有关文件规定的,可以按照本规定报考。